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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铁中院开展精品案件评选活动创新案件评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0-12-02 14:59:38



今年以来,郑铁中院在深入推进“制度创新年”活动中,组织开展精品案件评选,创新五项评查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增强了法官的精品意识和创一流意识,促进了法官素质的提升和案件质量的提高。在全省法院开展的万起案件评查活动中,郑铁中院的案件质量得到了省高院的充分肯定。

一是完善自查制度。中院和各基层法院对归档案件实行“五查”,即承办人查、合议庭查、庭长查、主管院长查、院评查小组查。既查实体也查程序,既查内容也查格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把了第一关。

二是建立互查制度。在本院自查的基础上,中院统一标准,组织基层法院之间互相检查。通过互查,既克服和避免了自查“遮丑、护短”形象,又相互学习了经验,严把了第二关。

三是实行抽查制度。中院改变以往凭基层院提供案号检查的做法,实行随机抽查,抽查率不低于30%,既能够检查出基本情况,也能够检查出真实情况,严把了第三关。

四是推行上查制度。长期以来,中院在案件评查中,实行只查基层法院,不查中院的案件。暨不利于指导基层法院工作,也容易形成“灯下黑”现象。现在,中院在自查的基础上,请基层院检查中院的案件,既使他们了解了中院的做法,也促进了中院的工作,严把了第四关。

五是落实问责制度。凡检查出的问题,除限期进行整改、在两级法院进行通报外,并与经济利益和评优评先挂钩,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和组织处理,严把了问责关。

                                                  

崔占齐

责任编辑:张丽娜    

文章出处:审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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