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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铁路运输法院
充分利用审判“舞台”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发布时间:2016-03-17 16:13:51



    2016年3月15日,洛阳铁路运输法院结合工作实际,选择典型案例,邀请郑州铁路局工程指挥部纪委书记王国志等十余名干部职工,旁听了一起铁路职工涉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的案件庭审,充分利用审判“舞台”,以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身边的案例给旁听人员上了一堂鲜活、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课,使大家面对面与法律“零距离”接触,受到直观的警示和教育。

    庭审结束后,该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组织大家以座谈会形式畅谈了如何加强警觉意识,防范铁路职工犯罪的问题。案件承办法官为旁听人员现场说法,针对常见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现场授课。参加听审的铁路干部、职工感触颇深,大家一致认为通过这一“特殊课堂”深受教育,充分认识到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重要性。同时,大家都纷纷表示,本次庭审活动为自己狠狠敲响了警钟,在今后工作中,一定以此案为鉴,时刻警醒、鞭策自己远离犯罪。

    近年来,洛阳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注重从“三个强化”入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利用庭审平台,增加法律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强化外界沟通联系。注重加强与铁路站段、公司企业、社区学校等机构的沟通联系,主动揭开法院审判工作的“神秘面纱”,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在办案之余多开展便民、利民活动,让群众对法院办案流程更加清晰、明了,让群众对法官工作更加体谅、信任。

    二是强化司法公开透明。主动邀请外界机关、团体等组织机构旁听庭审,提高司法公开透明度,实行“阳光”裁判,公正、公开审理每一起案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听取大家对庭审规范度、裁判精准度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而改进不足,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效率。

    三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审理的案件类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以典型犯罪为案例,邀请各系统干部、职工旁听庭审,直观地开展警示教育,树立法律权威,普及法律知识,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洛铁法院此次邀请铁路干部职工听审案件,正是不断深化司法公开,积极增强法律宣传教育的一个缩影,该院一如既往地以开放的姿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赢得了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一致赞誉,树立了人民法院公正、公开、透明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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