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的部署,切实把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落到实处,我院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性问题为主线,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在郑铁两级法院深入扎实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全力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动员部署。院党组十分重视此次活动,认为这是三项重点工作的延伸,要以此为契机加强法院审判工作,号召干警要统一思想,立足本职,恪尽职守,服务群众,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坚决做到排查、调处、防范三个到位,并及时成立了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二是注重思想学习,转变工作作风。我院认真组织干警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分组进行讨论,在全院上下营造出浓厚、热烈的舆论氛围,从思想上提高干警对开展此项活动的高度认识和参与积极性;从行为上改变干警日常工作中存在的效率不高、作风不正、形象不佳等突出问题,树立公正、廉洁、文明的良好法官形象。
三是严格落实活动各项制度,搞好活动结合。该院结合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了《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及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具体内容和方法步骤,促使该项活动有序开展。
四是落实措施到位,搞好活动结合。我们结合当前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实践主题活动,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社会矛盾化解措施制度,明确案件具体化解时限;明确案件包案责任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明确责任追究方法,促使该项活动有序开展,也使法官在活动中得以展现自身魅力,实现最高理想。
五是强化领导包案责任制,带头化解矛盾。通过排查对可能引起社会矛盾的疑难案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包案领导负责主持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具体落实,带头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方案目标任务。
六是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我们坚持定期通报制度,各庭室局于每月28日前向活动办公室书面报告当月工作开展情况。院“化解办”组织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两级法院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开展情况组织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