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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铁中院审判员郝剑两次拒收被告人家属现金55000元

发布时间:2011-06-01 15:06:56


        日前,郑铁中院刑一庭审判员、共产党员郝剑同志,在审理上诉人李某贪污罪一案中,两次拒收上诉人家属送的现金5.5万元及香烟2条,受到干警和群众的赞扬。这是该院开展“五除专项活动”取得的具体成果。

        近日,被告人李某贪污一案,因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郑铁中院。开庭前,上诉人的外甥蒋某(系李某的辩护人)到案件承办人郝剑同志的办公室,就李某一案的有关问题提出己见后,拿出装有5000元现金的信封及2条“黄鹤楼”牌香烟放到郝剑的办公桌上,称办案辛苦了,意思意思。被郝剑当场拒绝,蒋只好将钱收回,但临出门时又将两条烟留下,郝剑追赶不及,准备开庭时将烟退回。时隔一周,蒋某再次到郝剑同志的办公室谈论案情,随后又拿出用银行布袋装的50000元现金送给郝剑,请郝剑对李某一案予以关照。郝剑当即对其提出严厉批评,并指着办公桌上“五个严禁”和 “十条禁令”警示牌蒋某说:“我们正在开展“五除专项活动”,你不要让我犯错误,咱们要互相尊重,我们一定会在查清事实证据的基础上,依法公正处理此案。”同时,将上次留下的两条烟一并退回。蒋某见送钱无望,执意不收香烟。郝剑同志迅速将情况向庭长作了汇报,并将2条香烟上缴中院纪检监察室。

责任编辑:刘金麟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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