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和8日,洛阳铁路运输法院先后收到了两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送来的两面锦旗和两封感谢信,申请执行人在向该院表示感谢的同时,对该院执行法官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高效、公正的工作作风均给予了高度评价。锦旗上“清正廉洁、公正执法”、“秉公执法、一心为民”十六个大字熠熠生辉,不仅是对该院执行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执行法官业务精干、清正廉洁的最好证明。
2013年,申请执行人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公司签订了聚合物乳液供销合同,共向该公司提供产品537吨,货值6444000元,但截至2015年9月被执行人仍有5333000元货款未能付清。申请执行人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15年9月在该院立案起诉,该院于9月11日开庭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分三次最迟在2016年2月7日全部付清,但直到2016年2月中旬被执行人仍未按协议付款,申请执行人于2016年2月7日到该院立案,请求强制执行。
2013年,申请执行人江苏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被执行人共拖欠申请执行人货款8761457元。申请执行人多次催要无果后,于该院立案起诉,并在该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被执行人未按协议付款。申请执行人于2016年1月14日到该院立案,请求强制执行。
两案件承办人张建伟局长和执行法官多次与两案当事人沟通,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经过近四个月的辛勤努力,到6月7日,5333000元执行款全部打入申请执行人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6月8日,9000000元执行款(含利息20余万元)已全部打入申请执行人江苏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两案均得以圆满执结。
执行两案期间,张建伟局长和承办法官不辞辛苦,带病到异地催办,最终高质高效执结本案,有效地避免了案件超期情况的发生,并多次谢绝了当事人的吃请。申请执行人为表示谢意,特地制作了锦旗和感谢信送至该院,并在感谢信中说:“该院诉讼、执行的高效诠释着‘正义不是迟到的,而是及时的’。你们将国家赋予的权力认真的贯彻落实到为人民办实事上,‘群众事无小事’这句话在你们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两案的顺利执结既体现了该院执行法官不畏艰难、高质高效办理大案难案的工作作风,又突出反映了执行干警清正廉洁,严格自律,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的高尚情操;更是该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来收获的又一硕果,也是全院干警以实际行动上交的一份“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圆满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