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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02 16:44:55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上午八时五十分在本院一号法庭合并开庭公开审理原告高思红,王永新、孟风彩,李长根,罗荣昌,陈建军,弓百军,陈保来,陈武松,孙恩燿,陈中强,陈明文,陈长宽,楚百坤,孙小谦,陈璐森,邵景林,李银芝、王中立、陈永发、陈孬妮、王中玉、陈明义、陈中岭、孙国英、田壮妮、孙扎根诉郑州惠济区人民政府注销土地行政登记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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