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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铁路运输法院
倾力助推洛阳市首个“中华慈善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6-09-07 17:10:49




    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施行,并规定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9月5日,洛阳市慈善总会在周王城广场举办了“以法兴善,助力脱贫”为主题的首个“中华慈善日”活动,动员和引导更多人自觉依法投身慈善事业。洛阳铁路运输法院组织十余名志愿者积极参加该活动,深入宣传《慈善法》主要精神,传递正能量。

    活动中,洛铁法院的志愿者们与全市帮扶单位、志愿者服务队一起宣传法制、宣传慈善事业并参加了宣传活动开幕式。同时,围绕“慈善法包括哪些要点”、“慈善法施行应注意哪些问题”、“慈善法施行的意义”等主题向现场群众进行重点解读,并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透彻讲述和广泛传播慈善法,为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答疑解惑,一起深入基层、走近困难群众,传递慈善精神。

    近年来,洛阳铁路运输法院坚持审判工作和自身建设两手抓,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两促进,以争创文明单位为契机,把提升全院干警整体素质、建设一流干部队伍、树立法院良好形象作为该院创建工作的重要目标,经过精心安排,扎实推进,突出重点,该院的创建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并于2016年被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认真学习和宣传慈善法,将法治精神贯穿工作始终,争做守法用法的慈善组织典范。

责任编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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