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新华每日电讯》等主流媒体相继刊文,对《意见》进行解读,对如何贯彻落实《意见》提出明确要求。洛阳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及时组织人员,对相关文章进行认真学习,深入讨论,领会精神,有针对性的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一、充分认识此项改革措施的重大意义。经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这项改革体现了现代刑事司法规律的内在要求,明确了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方向,能在优化刑事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刑事诉讼程序、落实证据裁判原则、转变刑事庭审方式、发挥辩护实质作用等方面实现全方位提升,不断夯实防范冤假错案的制度基础,将有效确保刑事诉讼制度牢牢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
二、严格贯彻证据裁判原则。经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为切实保障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证据裁判要求,严格执行法定的证据采纳标准、严格执行法定的证明标准、严格落实疑罪从无原则,对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作出无罪判决,杜绝疑罪从有、从轻、从挂等错误做法,真正做到有罪则判,无罪放人,不得违心下判或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
三、着力提高人权司法保障水平。经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加强刑事诉讼的人权司法保障,是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条件,是维护司法公正的应有之义。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过程中,必须健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权利保障制度,必须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必须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使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不折不扣的保护。
四、积极推升庭审实质化水平。经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公正规范的法庭审判,是实现案件裁判实体公正的关键环节。推进庭审实质化,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人民法院既要贯彻证据裁判原则,确保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上发挥决定性作用,又要切实发挥庭审应有的制约、把关作用,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促使公检法三机关依法规范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共同维护刑事司法公正。
五、合理配置有限的司法资源。经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必然要求重新规划司法资源的配置,必然要求落实庭前会议制度,有效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繁其繁、简其简,确保将有限的司法资源配置到重大的、需要以开庭审理方式裁判的刑事案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