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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31 16:24:37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日下午十五时零分,在本院二号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徐有利、徐慧雅、徐睿雅诉被告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街道办事处、第三人路砦村村委会履行法定职责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日

责任编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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