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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铁两级法院移交协议在郑州签订

发布时间:2012-06-06 17:15:00




    6月6日上午10时30分,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移交签字仪式在郑州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苏泽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克,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超峰,铁道部总经济师余邦利,省法院院长张立勇,郑州铁路局局长张军邦、党委书记杨建祥,郑铁中院院长王建新出席签字仪式,有关部门领导和郑铁两级法院部分干警参加了签订仪式。签字仪式由毛超峰书记主持。

    签字仪式上,省法院院长张立勇、郑州铁路局党委书记杨建祥首先分别致词。张立勇院长在致词中对郑铁两级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说郑铁两级法院在铁路局党委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铁路安全生产作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记“集体一等功”,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被省委政法委命名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中院党组连年被铁路局党委评为“标杆领导班子”,省法院党组对郑铁两级法院的工作是十分满意的。今天铁路法院移交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两级法院体制改革迈出了关键的一步,翻开了全新的一页,省高院对郑铁两级法院不仅一视同仁,而且要高看三分,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法院“两庭”建设、人员过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迅速理顺各种关系,为铁路法院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希望铁路法院要一如既往的把维护铁路改革发展作为重要使命,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为中原经济区发展和铁路改革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杨建祥书记在致词中饱含深情的回顾了与两级法院在工作中建立的深厚感情,对法院为铁路保驾护航作出的贡献给予了高度赞誉,同时杨书记殷切期望,铁路法院管理虽然体制变化、隶属关系变化,但是审判之职能没变、深情厚谊没变,希望铁路法院以改革为契机再接再厉、再创辉煌。杨书记最后表示,铁路局将按照移交协议,尽最大努力落实好协议各项要求,为铁路法院发展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随后,张立勇院长与张军邦局长在《铁路法院移交协议》上签字,省编制办、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领导等监交签字。移交协议的签订,标志着郑铁两级法院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协议签订后,余邦利、李克、苏泽林分别发表了重要讲话。

    余邦利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铁路法院在确保铁路大动脉安全畅通、打击犯罪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作出的重要贡献。他指出,将铁路法院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是中央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为圆满完成这一重要改革任务,最高法院、河南省委、省政府给予了坚强有力的领导,各有关方面付出了大量的心血,使改革得以顺利推进。铁路法院移交后,管理体制、隶属关系虽然发生了变化,但仍然肩负着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打击危害铁路犯罪的使命,希望铁路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一如既往地为维护铁路运输秩序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

    李克在讲话中指出,郑铁两级法院移交省法院,加强了河南法院的审判力量,两级法院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移交过渡期工作不断、队伍不乱、稳定有序。李克要求,省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调,扎实做好移交协议的落实工作,确保各项移交协议落实到位。移交后的郑铁两级运输法院,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探索新体制下开展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尽快转换角色,转变观念,以良好的职业素能和精湛的业务能力,全力为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和铁路运输安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苏泽林在讲话中强调,将铁路法院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是中央确定的一项重要司法改革任务,对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希望河南高院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管理,迅速理顺体制机制,为铁路法院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环境。他要求郑铁两级法院在地方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充分发挥铁路运输法院各项审判职能,为铁路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为河南振兴、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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