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讯 (记者 冀天福 通讯员 刘改华 孙速启)为深入推进执行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切实提升执行案件质效,今年4月底至6月底,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全省全部19个中院、163个基层法院报送的1975份终本案件的卷宗进行了评查,评出了排名靠后的6个中院、基层法院以及靠前的12个中院、基层法院,并将其名单在7月中旬召开的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激励先进,惩戒落后并限期整改。
本次卷宗评查是为了解决在必须要求结案率的情况下如何保证案件质量特别是终本案件质量问题,防止为单纯追求执行率而把不应该终本的案件纳入终本程序现象的发生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评查的重点就是看执行人员是否按照要求完成了对被执行人的存款、土地房屋、车辆、股权等 “四查”工作,是否存在违规甚至是违纪违法等突出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为保证评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省高院组织成立了三个评查小组,制定了详细的评查工作方案,采取在流程管理系统内确定号段随机抽取的方式,按照每个中院20件、每个基层法院10件的要求确定了被评查的1975起案件,并严格按照摸清底数、分类整理、对照检查、重点抽查、巡回评查、评查处理等6个步骤进行。
据悉,根据本次卷宗评查情况,针对全省法院终本案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高院还及时制定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若干问题意见(试行)》下发全省法院执行,对终本案件的执行工作作了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