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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破产审判改革力度

乔 彬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解放村党委书记

发布时间:2017-03-09 11:22:34


    破产审判工作是实现破产法律制度功能,运用法治办法化解产能过剩、淘汰“僵尸企业”,完善企业退出机制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的实现有重要作用。近几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出台相关制度规定等一系列举措推动破产审判制度改革,这些举措贯彻了中央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部署,呼应了中央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但必须看到破产审判存在案件利益关系复杂,“僵尸企业”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利益主体多元,进入破产程序后矛盾集中释放、利益冲突剧烈,审理难度十分巨大,立案难等问题突出。因此,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继续创新破产案件审理模式,加大破产案件审判改革力度,帮助破产重整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选择新的经营模式等,有效保障困难企业优质资产资源重组和经济转型升级。

责任编辑:宣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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