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强化庭审功能,提高刑事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刑事审判一、二庭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员岗位大培训中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通知》和《全省法院开展庭审评查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以及《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12年度“两评查”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刑事审判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庭审评查”活动。现将“庭审评查”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5月23日,刑事审判一、二庭召开庭务会,全员参加。在会上,传达了省法院开展庭审评查活动的精神和我院开展评查活动的要求,要求全庭同志统一思想,认清开展“庭审评查”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主动地参加“庭审评查”活动。通过动员会,全庭同志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为“庭审评查”活动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为了保障“庭审评查”活动更好地开展,刑事审判一、二庭成立了庭审评查小组,并结合刑事审判工作实际,制定了“庭审评查”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对庭审评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
2012年6月6日,郑铁中院确定以刘动员运输毒品案作为示范庭,并按要求对庭审进行了全程录像。庭审结束后,组织全庭的所有法官对庭审录像进行观摩,并邀请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贺颂参加。观摩后,对示范庭进行点评,肯定了优点,指出了不足,发现了庭审活动中应该重点注意的普遍性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刑事审判一、二庭合理安排案件承办人和合议庭,力争使每个同志都参与到庭审评查活动中。刑事审判一、二庭还将庭审观摩与自评自查结合起来,庭审后由承办人及合议庭首先进行自评,对庭审情况及时进行评查总结,然后由庭评查小组严格按照评查要求认真评查,填写《庭审评查计分表》和《庭审评查登记表》,对每一个案件庭审活动打分并点评。并对活动开展以前今年开庭审理的4案一审案件也进行了自评自查。不仅要求承办人做好自评,还要求承办人做好自己的庭审活动与示范庭的比照工作,找出差距,明确改进方向和改进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