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立案庭建立案件质量交叉评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2-08-27 10:22:59
立案庭为了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在庭内实行了裁判文书质量交叉评查制度,通过交叉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改进不足。
立案庭在每个案件文书印发前,由审判员对照评查标准,对其他审判员办理的案件文书进行集中交叉评查。评查主要针对案件在实体及程序方面是否存在问题,裁判文书中有无错、漏、别字及病句,各类文书是否按要求填写,裁判文书格式是否正确,文书装订是否符合规范、印章位置是否正确等内容。交叉评查结束后,将发现的问题记录到《裁判文书质量评查表》,及时反馈给案件承办法官,并及时整改,整改后的文书方可送达、归档。
责任编辑:袁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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