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公告

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04 15:42:20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二〇一七年五月九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二号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李恒诉被告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第三人李现成、郭利娜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

责任编辑:宣    



关闭窗口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安泽路16号   电话:037168277085  
您是第 3420633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