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日,洛阳铁路运输法院依法调解审结了一起14岁少年因攀爬火车顶部被接触网高压线电击致死而引发的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6年4月27日下午,家住镇平县年仅14岁的吕某与同伴管某进入镇平县火车站内玩耍,出于好奇心,吕某与管某先后爬上了停留在该站的一列货车的车厢顶部,吕某不幸被车厢上方的铁路接触网高压线电击致死。事故发生后,因吕某的监护人与相关铁路部门无法达成一致的赔偿意见,遂向我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因吕某死亡而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40万元。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亲自到事故发生地进行现场勘验,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并讲解相关法律知识,理清双方真实想法,加大调解力度,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终于达成了由被告某铁路局一次性赔偿原告吕某17万元的调解协议,双方均表示就吕某死亡一事再无其他纠纷,该案件的依法调解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和一致好评,为纷争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