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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评查”活动专刊之十

郑铁中院民事审判庭针对“两评查”活动提出增强三种意识

发布时间:2012-08-28 17:21:55


    最高法院、省高院开展“两评查”活动以来,民事审判庭高度重视,多次召开部门会议,把“两评查”活动作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庭审质量、增强司法能力、树立司法权威和法院形象的重要工程,做到人人参与评查、接受评查,在评查中得到锻练提高,切实提升民事法官队伍素质、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针对自查自评,我们发现个别案件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当庭归纳总结焦点和重点不够突出,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不够充分,庭审用语不够规范、准确、简练,行为不够规范等问题。

    针对评查中的问题,民一庭庭长赵钟日前在庭务会上提出,要进一步强化三种意识,提高庭审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

    一是强化程序意识。要树立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的观念 ,严格遵守审限规定,对疑难、复杂及新类型案件,更要严格依法办案,切实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做到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案件无小事。每一名办案人员都要强化责任意识,在各个流程要认真负责,从法律手续的填写、法律文书的送达、庭审活动的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签发到卷宗的装订各个环节都要严格要求,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各环节承办人要多留心、多沟通、多提醒、多监督,以利于及时查漏补缺,规范审判活动,提高审判质量。

    三是强化精品意识。我们一定要抱着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态度,进一步树立精品意识。精品案件既体现在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也体现在一份高质量的裁判文书,同时也体现在规范的办案流程,一本装订齐整、内容完整、字迹工整、美观整洁的卷宗,正是法官公正执法的体现,也是展示法律权威的载体。要强化精品意识,不断提高庭审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通过我们具体的审判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袁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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