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07 17:36:24
本院定于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九时零分在本院二号法庭公开审理上诉人郑州诺邦达物流有限公司不服被上诉人偃师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行政处罚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六月六日
责任编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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