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4 08:20:06
本院定于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二日九时在本院二号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张家彬诉被告河南省人民政府、第三人鹿邑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七月四日
责任编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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