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13 08:47:59
本院定于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上午九时在本院二号法庭公开审理上诉人郑何忠君、刘瑞霞、王萍、庞惠、王剑平、于亦田、刘玉明、邢秋荣、王凌云与被上诉人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撤销行政批复及行政复议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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