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13 16:20:29
本院定于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九时在本院二号法庭公开审理上诉人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芦沟煤矿二五东井与被上诉人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人民政府,第三人马利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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