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27 09:21:00
本院定于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九时在本院一号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刘金轩、金存忠等二十一人与被告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二十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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