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10 10:46:57
本院定于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上午九时在本院四号法庭公开审理原告车玉梅与被告登封市人民政府、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及第三人张德元行政强制拆除及行政赔偿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
责任编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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