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16 17:01:40
本院定于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下午十五时十分在本院三号法庭公开审理再审申请人广东宝克文具有限公司与再审被申请人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湛河分局工商行政处罚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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