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30 17:27:49
本院定于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十五时十分在本院三号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张金梅因诉被告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第三人张福娣、张富梅、张金花、张根娣、王让妞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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