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30 18:03:28
本院定于二〇一八年九月四日十五时十分在本院四号法庭公开审理上诉人郑州锅容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人民政府,第三人刘连花劳动社会保障行政确认及行政复议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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