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05 15:11:43
本院定于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九时在本院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合并审理原告翟香蕊、马想民、翟利红、马瑞玲、孙风霞、孟艮素、田华伟、黄社竹因诉被告河南省人民政府、濮阳市人民政府、第三人清丰县人民政府、清丰县双庙乡人民政府、清丰县双庙乡张营村村民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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