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06 18:11:06
本院定于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二日下午十五时十分在本院四号法庭公开审理上诉人郑州酷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及原审第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支行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
责任编辑:梁思纯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