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07 15:11:11
本院定于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十五时二十分在本院四号法庭公开审理上诉人韩振京与被上诉人偃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监督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
责任编辑:梁思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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