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20 10:49:22
本院定于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九时在本院四号法庭公开审理上诉人南宁恒欣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审第三人李凤梅劳动社会保障行政确认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梁思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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