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2 17:55:37
本院定于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九时在本院三号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郭新红、张新建、郑飞与被告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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