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30 17:45:51
本院定于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九时在本院五号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吴春光、吴四、吴建立诉被告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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