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3 12:12:34
本院定于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十五时在本院二号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张辉与被告河南省人民政府及第三人开封市人民政府、通许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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