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河南法院大学习大调研活动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9-04-09 15:01:05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委、最高法院各项工作部署,增强工作本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效,培养专家型法官,建设学习型法院,推动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务实创新发展,2018年初,河南高院党组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大学习大调研”活动。一年来,大学习大调研活动在全省法院深入开展,形成了一大批成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政治业务学习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河南高院党组和各级法院党组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活动,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开展学习,全省法院举办了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全员政治培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树牢“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6月份,省法院组织大学习大调研专题培训班,邀请最高法院研究室、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国家法官学院专家,为全省法院130余名青年法官授课。2018年以来,省法院各业务条线强化对下监督指导,共召开全省性业务工作会议10余次,组织发改案件讲评、评查结果通报等业务座谈会、研讨会100余次,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142期,培训干警1.8万人次;组织参加最高法院、国家法官学院组织的业务培训76期,参训人员917人次,有效提升了全省法院干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一大批调研成果实现转化。全省法院充分利用最高法院、省委、省法院及当地主流调研、案例平台、载体,积极组织参与学术研讨、论文征集、案例评审等活动,在国家级调研载体发表成果298篇、省级调研载体发表成果955篇,全省中基层法院院长出版专著8部。省法院首次中标最高法院两个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调研报告》入选人民法院十大调研报告,组织编写的《河南法院2017年度案例分析报告》入选《河南法治发展报告(2018)》,其中《行政案例分析报告》入选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地方法治发展报告(2018)》。在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组织的评选中,省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优秀组织单位”,多篇论文获奖。全省法院一大批案例被最高法院评为年度优秀案例,“医生电梯劝阻吸烟无责案”位居2018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之首,入选“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省法院在服务保障大局、深化司法改革、规范审判管理、推动审判执行、强化队伍建设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意见,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是营造了浓厚的学习调研氛围。为激发广大干警参与调研、潜心思考研究问题的积极性,省法院研究出台了关于调研工作的一系列保障激励机制,即“1+2+3”,着力在全省法院发现、培养一批专家型法官,努力建设学习型现代化法院。“1”,即《关于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建设学习型法院的实施意见》;“2”,即“人才建设两项机制”,包括“全省审判业务专家评选”、“调研和学术研究奖励激励办法”;“3”,即围绕广大干警司法业务能力提升组织评选办案标兵、评选优秀案例、评选优秀裁判文书。目前全省法院已评选出首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25人,“优秀办案法官”40人、“十佳办案标兵”10人,年度优秀案件100个、优秀文书100篇,对146名年度优秀调研成果作者给予记功、嘉奖或通报表扬,为全省法院广大法官树立了标杆,激励、调动了一线法官钻研业务的积极性,营造了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人民法院报》头版对河南法院大学习大调研工作进行了报道。

    四是持续深化活动成效。根据河南高院党组安排,全省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活动,开展普及性、大范围、全员化调研,分层发掘培养调研人才,继续评选青年审判业务专家、办案标兵、评选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激发青年干警参与学习调研的积极性。把调研成果及转化作为评价法官能力水平的重要依据,加大调研成果在考核考评体系中的权重,充分调动各类调研人才的积极性。为广大法官开展学习、参与调研搭建更多的交流发表评比平台。抓好重点课题调研,注重调研成果转化。进一步强化条线业务培训,强化省法院各业务条线的对下指导职能,探索常态化、全覆盖的条线培训模式,努力培养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干部队伍。目前,各中基层法院正在持续深化大学习大调研活动的成效。

责任编辑:梁思纯    

文章出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安泽路16号   电话:037168277085  
您是第 3238104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