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11 15:06:36
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九时零分在本院二号法庭公开审理原告董彦霞诉被告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第三人刘聚成、宋玉花履行法定职责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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