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11 15:10:34
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九时在本院三号法庭公开审理原告王文玉、刘玉枝诉被告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第三人王金松、时淑霞、王高雅、王优雅、王汪洋行政协议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责任编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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