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18 16:08:56
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十五时在本院二号法庭公开审理再审申请人陈德义与再审被申请人桐柏县人民政府、桐柏县淮源镇人民政府及第三人赵长明行政处理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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