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3 16:42:18
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九时在本院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合并审理原告许志刚、许志强因诉被告河南省人民政府、第三人鹤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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