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31 08:39:26
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下午3时15分在本院三号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张马蕾、刘广玉、刘如宽、刘新强、李凤霞、党小软、刘宏、刘如钦、刘如仓诉被告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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