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31 08:44:41
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九时零分在本院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郭建军、刘敏诉被告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继续履行协议并承担违约金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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