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31 08:45:58
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十五时十分在本院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周绕与被上诉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第三人平顶山中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服行政裁决及行政复议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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