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31 08:46:28
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上午九时零分在本院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上诉人洛阳市吉利区城乡规划局与被上诉人吴建立、吴春光、秦素玲、何业枝、吴战青、吴四及原审被告洛阳市吉利区交通运输局、洛阳市吉利区西霞院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行为六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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