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3 10:40:46
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十五时二十分在本院二号法庭公开审理上诉人周绕与被上诉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原审第三人平顶山中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行政裁决及行政复议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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