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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铁法院“三优先”切实做好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14-05-16 15:12:15


    为进一步把农民工讨薪维权工作推向深入,更加全面高效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院结合实际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宣传活动”。

    一是优先立案,继续实行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尽一切可能减轻农民工当事人诉累;对确有困难的农民工,按照法律有关规定,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依法缓减免诉讼费、执行申请费用等,同时进一步加大诉前调解力度;

    二是优先审理,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予以优先排期审理,尽量适用简易程序,缩短办案周期,快审快结,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坚持调判结合,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把调解贯穿在案件审理全过程中,力争做到案件效果最大化,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是优先执行,对农民工申请执行的案件,按照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及时主动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在第一时间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法律强制措施,提高执行效率,积极推行反规避执行,强化财产查控手段等制度,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为当事人提供高效完善的司法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中院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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