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为有效减少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接触,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云间”互联网庭审在此次“新冠”期间的运行,“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只需要一根网线、一台电脑、一部手机,点击登陆“云间”,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便出现在审判法庭的电脑屏幕上,实现法官、原告、被告、书记员的“隔空”对话。在庭审开始前,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宋炉安亲临庭审现场进行调控指挥,使“云间”互联网庭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2020年2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郑铁中院第一审判团队利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审理了原告孙某某、杨某某诉被告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
同日,下午15时,第三审判团队运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就三起行政诉讼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位于北京市、洛阳偃师市的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分别在各自处所顺利参加了庭审。
此前,为了保障互联网庭审顺利进行,在分别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第三审判团队先行制定了网络庭审方案,与中院行装处一起组织各方当事人建立了网上庭审微信群,指导其下载互联网庭审客户端并学习使用方法。针对远程视频开庭的特点,合议庭还对庭审流程进行了相关完善,增加了远程视频庭前询问、告知程序,确保网络庭审依法有序开展。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画面清晰、沟通顺畅、安全高效。
此次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互联网庭审工作,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避免了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风险,做到了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