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5 10:36:07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九时在本院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上诉人张燕、卢廷义、孙志康、陈洪伟、刘晓东、张建平诉被上诉人郑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郑州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六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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