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4 16:03:19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下午十五时在本院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陈小可与被告南阳市华通运务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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