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铁中院民一庭针对审判实践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对民事一审反诉案件庭审程序进行了修订和规范。
近年来,郑铁两级法院受理民事一审案件数量逐渐增加,对方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所占比重亦日趋增大。审判实践中,郑铁两级法院针对民事一审反诉案件的庭审程序存在不尽统一之处,有的将本诉、反诉分开审理,先就本诉部分进行法庭调查、辩论,再就反诉部分进行法庭调查、辩论;有的按照本诉法庭调查、反诉法庭调查、本诉法庭辩论、反诉法庭辩论的顺序进行审理;有的将本诉、反诉合并起来进行法庭调查,再分别进行法庭辩论。上述做法都有其合理之处,但均不尽完善,有的造成当事人重复举证,并就已表达清楚的观点重复表述,有的导致庭审时间拉长,庭审节奏放慢,当事人到庭审后半段积极性明显降低。
针对上述情况,在主管副院长的指导下,民一庭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深入调研,从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审判的质量与效率出发,结合郑铁中院近年来审理民事一审反诉案件的具体实践,反复推敲论证,对民事一审反诉案件庭审程序进行了系统、严谨的修订和规范。
修订后的民事一审反诉案件庭审程序首先针对本诉、反诉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一并整理归纳出整个案件的争议焦点。然后将本诉、反诉的法庭调查合并在一起,围绕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并适时认证。在法庭辩论部分,同样将本诉、反诉合并进行,由审判长引导本诉、反诉双方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紧密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逐一进行辩论,在对各个争议焦点进行充分辩论的基础上,可由本诉、反诉双方当事人发表其综合性意见。视案情的复杂程度,法庭辩论可进行两轮乃至多轮。
新的民事一审反诉案件庭审程序实施后,在审判实践中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使民事一审反诉案件的庭审主线更为清晰,庭审节奏更为紧凑,本诉、反诉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权等诉讼权利得到更好的保障和体现,庭审质量与效率明显提高,受到了较好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