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1 17:12:11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十五时十分在本院五号法庭公开审理上诉人孟津县自然资源局与被上诉人孟津县平乐镇翟泉村第25组、洛阳塑电机械有限公司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