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10 17:47:02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三号法庭公开审理上诉人邱花玲与被上诉人郑州市公安局帝湖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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